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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既是一个普通的战士,又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从上小学到中学,我和同学们没少学习雷锋做好事,而且绝大多数情况都是自觉在践行,比如碰到蹬三轮拉东西上坡的,我们就会主动帮人家往上推,主动打扫居住的大院等等。。。。。。那时的社会鼓励这样助人为乐的风气,但现在的社会对这些高尚行为却冷嘲热讽,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己渐渐地疏远了雷锋,甚至一度忘记了雷锋,对社会上的人和事淡漠得很,真真是“个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其实雷锋所蕴含的高尚精神是纯粹的社会主义文化意识和外在的表现形式,它符合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所以只能适应并根植于社会主义社会,根植于崇尚大公无私、讲奉献轻索取,崇尚集体主义思想的年代里!而且雷锋精神并不仅仅是做好人好事那么简单、狭隘,因为只做善人什么时候都有这样的人!那个年代可能出现千万个雷锋,但现在还有那样的基础吗?因为现实社会崇尚的与雷锋精神无论从内容上还是本质上都是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顶多也就是适应形式而已,值得敬佩的是我们当中依然有个别人执着于雷锋精神并付诸实践,即便他们也不过是做做好人好事,但我依然认为他们称得上平凡中的伟大!
有人质疑雷锋这个,质疑雷锋那个,例如为了宣传补拍事迹的照片等等,别有用心的人可以鸡蛋里挑骨头,但善良的普通民众完全没有必要为此纠结,“翻案风”很是流行了一阵子,现在貌似还流行,就像以前的那个“陈世美”,无论历史上其是正人君子也罢,是忘恩负义之小人也罢,其实都没什么关系,因为这个名字并不代表一个真实的个人了,它是一种特指,一种社会文化和现象,难道非得换个什么“张小美”、“王大美”颠覆大众的传统认识和习惯吗?说到雷锋,雷锋精神,其实这也并不仅仅代表他一个人了,他已成为了一个象征,他代表了一个时代和那个时代崇高伟大的精神,我们今天所能做的就是重新拾取并发扬光大,哪怕是1%,10%或更多,这样至少这个社会还给人以希望。从自我做起,向雷锋同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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