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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7・9事件,尘埃尚未落定。
俺不懂法,法律上的东西是随口乱说,不过通过事件折射出来的人心,俺还是能看清楚的。
在绿野,大多数对这个判决很不满,愤怒的二秆子们,似乎并不在乎那12个人对事故有没有责任,而对于那12个人要赔很多钱则是义愤填膺:
“一次60元的AA活动赔偿金额高达21万元!太亏了!”
“成都游客在马来西亚意外死亡旅行社才赔4万5呀!”
“如果我再带队,一定让CFO想办法把AA的钱花光,即使剩一分钱,我也要买颗糖,要求大丑女们轮流舔我一下!”
“赔偿,赔偿,赔偿,法院立功了,法院立功了,不要给户外爱好者任何的机会”
21万块钱,都换成10块钱1张的摞起来,是足够让二秆子们仰视的。而事实上二秆子们也只仰视这21万块钱,其他什么生命健康责任之类的都是扯淡,估计如果判的是只赔1千块,二秆子们连回贴的兴趣都没有了。
“这件事是啥?赔偿,钱,赔偿,钱,赔偿,钱,比俺的脸皮还厚的钱,¥¥¥$$$..............”
实际上,以违法为英雄,在绿野是潜在的主流:
“我下周就去探新的上山路线, 每周继续小五, 污染水源, 破坏环境, 气死您老人家和诸多环保义士,哈哈, 我正在家等着政府职能部门来抓我呢”
“本人携带火种进入封山区10次以上,您赶快举报我去吧。”
“一个法律是不是被遵守,在偶这种人眼睛中,常常用合理来先考察一下。我觉得合理,我就遵守,我觉得不合理,我就不遵守。”
“地方上基层单位执法而违法的事情太多,那个系统到年底不都要忙着搞法规执行情况或者依法行政的大检查?不要随便找个法盲来拿个鸡毛当令箭”
看看看看!法律在他们眼里不过是根鸡毛,道义又能算什么?那只不过是需要攻击异类的吐沫或婊子门前的贞洁牌坊。
以下等式基本成立:法律=鸡毛或赔钱,道义=吐沫或婊子的牌坊。
其实关于绿野的道德水准,有个叫天涯明月刀的已经很一针见血地论证过了。侠男侠女们爬二杆子山有死有伤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讲究社会责任和道义可是新鲜事。在这里,真正起作用的是钱和虚荣心。现在从这件事只不过再次印证了这一点:在绿野,讨论道义还不如对着山吼两句(起码能听见回声)。
俺是个法盲,经过这几天,经过这件事,现在俺知道了,原来天下还有能管他们的地方,他们不能为所欲为!
俺要那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俺要向绿野讨还俺那被毁的膝盖!!!!
现在俺的膝盖经常疼,医院可以证明!俺的膝盖是跟绿野爬二杆子山爬成这样的,俺以前的帖子可以证明!俺的健康权受到绿野的侵犯了,俺要绿野赔俺!!
有仇的报仇,有怨的伸冤!绿野骗新人爬二杆子山毁掉的膝盖不止这一双!大家都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有真正负责真正纯洁的户外活动。
免责声明!
1、以上括号里的引言来源于绿野的网站,是绿野注册用户公开发表的内容,而且并没有事先声明限制引用,可以推定没有侵权。
2、由于绿野的斑竹有随时修改的权利,俺这里不保证所有引言现在仍然存在或者内容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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